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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昔日小怪到今日主角——欧美幻想作品中的地精形象

※发布时间:2021-1-28 8:09:4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山柳村寡妇的情史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地精平权运动”。曾经,他们是粗鄙、、愚蠢的炮灰,而随着幻想的世界日益复杂与深邃,地精这一种族形象也自然要变得立体起来。

  正式开始之前,咱首先得把俩名词给分清:地精(Goblin),亦即哥布林,与侏儒(Gnome)是完全不同的。

  关于侏儒(Gnome)的词源,说法较为一致:它由16世纪著名的炼金术士帕拉塞尔苏斯在其著作中提出(你可以在《钢之炼金术师》及《Fate/Grand Order》中见到这位炼金术士的踪迹)。在书中,这位炼金术士从希腊语及拉丁文的“土地居民”一词中派生出了Gnome这个新词汇,将其用为Pygmy的同义词(原词为πυγμή,“前臂的长度”,后被用于命名居住在非洲的俾格米人),认为它们是土地元素中的一种,只有两拃高,非常不愿意同人类打交道,在泥土中移动就像人类在空气中移动那样容易。这一词语被后世的幻想小说作家广为接受,侏儒也从一种避世的土地精灵变成了幻想世界中的常客。到目前为止,这一种族常被认为是居住在地下的小型类人生物,极其热爱养育他们的土地,有些作品中这种热爱也会延伸到发明创造上,使他们成为各幻想种族中著名的发明家。

  而本文的主角,地精(Goblin),其起源与演变就要复杂得多了。在成为一个英语词汇之前,它曾先后在古法语,盎格鲁-诺曼语,德语等语言中出现,在英格兰、苏格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冰岛、法国等地的传说中都有着重要戏份,形象上也颇多不同(“红帽子Redcap”“狗头人Kobold”等均与其同)。

  除了身高之外,他们和侏儒最大的共同点,大概只有“和土地亲近”这一项了。和侏儒不同,他们往往和矮人是死敌。

  如今,拜流行文化的推广作用所赐,这一逐渐有了被大众认可的统一形象:一种绿肤(少数为棕肤)、体型细瘦、身高一米左右的类人群居生物,常为秃顶、驼背,眼睛为深红色或绿色,有极长的鹰钩鼻和尖耳朵。

  至于为什么许多人会混淆地精(Goblin)和侏儒(Gnome),其中原因主要出在翻译身上。见图:

  可见,两边的恰好把略有相似的两个幻想译为了同一个名称。由于奇幻文学一直是一个小众的派系,许多人在听到译名时也不会去追究它的起源以及翻译版本,于是将与的译名混用,结果以讹传讹,最终分不清这两个种族在名称和特征上的区别了。

  我们今天要聊的,是其中那个Goblin,那个“通常”被认为是成群结队,弱小得只能当作战斗力计算单位的种族的。

  我刚才强调“通常”,是因为时至今日,在欧美幻想文学作品中,地精这一种族的形象已经出现了极大的分歧:

  传统的观点认为,地精是、懦弱、愚蠢、的生物,大军中的炮灰角色;较新的观点则认为地精并非注定的种族,认为他们工于心计,擅长盘算,依靠狡黠的计谋来弥补体格上的先天劣势。

  而这种分歧,或许可以归咎于“地精”这一的多重来源。照朱学恒先生的说法(根据《龙枪编年史》的翻译时间来看,他应当是最早在奇幻文学中区分“地精”“侏儒”这两个译名的人之一),地精从源头上就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他认为,在地精那些“善良”的祖先里,较为有代表性的是凯尔特中的小褐妖(Brownie),这种妖怪常住在人类的农家中,会在半夜的时候照顾牲畜、进行农务或家事,却不喜欢被人发现。它们希望人类将食物作为礼物赠予它们,但却将其称为工作的报酬。如果它们觉得成了人类的雇佣工,或是被人类了本不该他们做的工作,它们通常会离开。

  另一种则像是红帽子(Redcap)这样的恶灵,它们嗜血,常住在战场上以及毁弃的城堡内,会引诱并各种动物(包括人类)。据说,它们头上的帽子就是用鲜血染成,如果血液干涸,它们就会死去,因此它们未曾片刻停止过。

  可以说,地精是糅合了诸般民间传说后的产物,也因此在不同的作品中具备了不同的样貌。下面我列个简陋表格,好大致表示地精在一些著名游戏以及幻想文学作品中是什么样的形象:

  在托尔金的笔下,“地精”和“兽人”是不分家的。在再版的《霍比特人》中,托老曾解释过,这两个词(Orc和Goblin)来自于不同的语言,都是指被Sauron腐化后产生的、丑陋的生物:Orcs(复数名称,译林版译为奥克斯,后常译为半兽人或兽人)。我们在《魔戒》的书上、电影中看到的成群结队的军队,其中的大部分都是这种东西。也有种主张,认为《魔戒》里的地精“是小一号的兽人”,然而这一说法在原书以及作者手稿中似乎并没有确凿的依据。因此,考虑到《魔戒》的成书时间之早,我们可以粗略地认为,《魔戒》中的Orcs是现今我们在小说和游戏中能看到的“兽人”与“地精”两个共同的直系祖先。

  当这些Orcs进入电子游戏时(典型代表如《中土世界:暗影魔多》),它们也保留了原书中的形象特点。以下图为例:

  图中这个戏份颇重的角色,如果将其称为“地精”,体格未免显得太粗壮了些,头上的发式也更接近于传统意义上的兽人发式;而如果视其为“兽人”,其佝偻的体型和鹰钩鼻又显得有些可疑。在进行游戏的过程中,玩家们也会见到形形色色的Orcs,有些更像兽人,有些更像地精,更多的像地精和兽人的杂糅。从这个角度来说,游戏很好地还原了书中的Orcs形象。

  按照作者经过多次修改后的说法,虽然Orcs是魔君Sauron制造出来用来对抗人类与精灵的生物,从其出生起就受尽,并在受过程中被了对精灵和人类的,被告知他们的苦痛都是精灵与人类造成的,但他们对其主人的无疑更加强烈——只不过,让他们无力。Orcs也会互相,并以同类为食。尽管他们对魔君言听计从,但他们仍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他们能够学习语言(包括自己种族的语言和通用语),制造手工艺品,并能自行组织行之有效的劫掠小队。魔戒上刻着的铭文,便是以Orcs的语言写就。虽然照书中的说法,这种语言并非Orcs原创,而是由古精灵语发展来的,而书中出现的其他Orcs也未曾使用过如魔戒上铭文般华美的语言,这表明,在托尔金笔下的Orcs或许还不具备独自创造一门语言的能力。

  在《魔戒》中,Orcs是毫无美感可言的生物。不但面目可憎,他们还会、掉他们所见的一切美好事物,把所到之处都变成一片恶臭冲天的废墟。前文所提到的“自主性”,其表现之处也屈指可数——如果在弗罗多和山姆之后讨论如何处置他俩也能算上的话——表现他们奴性的地方书里则处处都是。可以说,他们就是纯粹的。也因此,书里的英雄们在砍倒Orcs的时候,不会有人为Orcs感到。

  而在大众认知中“地精”与“兽人”这两个形象分开,并认为这两种生物各有各的坏法,至少是《魔戒》之后数十年,《龙与地下城》(Dragons & Dungeons)规则普及开以后的事情了。

  其实,说《龙与地下城》规则(于1974年发布第一版)区分开了“兽人”与“地精”,是不太负责的说法——时至今日,已难以考证究竟是《龙与地下城》的规则里创造了这两个种族的流行形象,还是这一区分在先前的其他作品中已有提及。不过,考虑到《龙与地下城》规则,以及其下一大票衍生规则、跑团模组、电子游戏的超高知名度和普及度,说《龙与地下城》设立了我们近日普遍认可的地精形象标准,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按照《龙与地下城》3R版的规则(这也是玩家们认知度最高的一版规则),地精的形象大抵是这样的(有删改):

  “地精的脸部宽阔,鼻子扁平,耳朵很尖,嘴巴很大,嘴里还有尖细的毒牙。他们的前额往后倾,晦暗的眼睛介色到之间。他们用两只脚直立行走,手臂下垂到膝盖的,肤色介色、橘色到深红色之间;同个部落内的地精通常拥有相同的肤色。地精穿着灰暗的皮制衣物,其颜色偏向黄褐色之类的土系颜色。

  公平决斗的概念在地精社会里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喜欢在战斗时发动突袭、采用人海战术,并运用各种的。他们天性懦弱,战局一旦对自己不利就会四散逃窜。然后,有适当监督的话,他们还是可以执行一些比较复杂的计划,他们庞大的数目就是个极为的优势。

  地精通常以部落形式生活在一起,几乎没有隐私权的概念,吃饭睡觉都在同一个区域。只有他们的酋长(体型最大,力量最强,或是最聪明的地精)独自住在一个区域。

  地精擅长恃强凌弱,依赖抢劫和偷窃为生。他们常常乘着夜色溜进巢穴、村落,甚至是城市里面,把自己想要的东西全部拿走。他们也会在边伏击不幸的旅行者,将对方身上的物品全部抢光,有时甚至连衣服都不放过。有些时候地精也会把其他生物抓起来,让他们来从事部落里的苦力工作。

  地精居住在任何可以居住的地方,从潮湿的洞穴到的废墟都行。他们的巢穴卫生状况极差,通常都散发着一股臭味。地精经常将自己的区域设置在文明区域附近,以便食物、家畜、工具、武器和补给品。当一个地精部落将一个区域掏空之后,他们会很快行囊离开,转而再去另一个文明区域附近。

  可以看到,与《魔戒》中的Orcs相比,《龙与地下城》中的地精已经具有了独特而鲜明的形象。相比于五大三粗的兽人莽汉而言,他们更像是、暗地里使绊子的无赖。由于他们弱小而的本性,地精常常被设置为新手冒险队伍用来磨刀的对象,或是战斗力的计量单位。数年前曾有一个热度颇高的讨论话题:“多少个现代人能对抗一百个地精?”从中可见一斑。

  久而久之,地精甚至成了《龙与地下城》及其衍生规则中,最为人熟知的之一。《Pathfinder》,基于《龙与地下城》3R版规则创造出来的一套衍生规则,就常以地精和骰子的形象作为标志。

  虽然常以角色的身份示人,《龙与地下城》的地精中也有善良的异类。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当属R.A.Salvatore的《映像》里的地精诺吉赫穆:

  “我从来都没有过别人,甚至想都没有想过。但是,我的命运已经注定了。”文中,身为地精奴隶的诺吉赫穆这样说道,“难道让我去对里寇(他的奴隶主)说:从里到外我都不是一个寻常的地精,只是无情命运的品?你觉得他会相信我?你觉得这些普通农民会有这样的理解?……我不是一只勇敢的地精,我只是想活下来,虽然我常常想知道,我的生命价值到底有多少?”

  虽然,这只是发生在被遗忘的国度中众多故事里的一个小短篇,善良的诺吉赫穆也无力改变其他种族对于地精的总体认知,但它向读者们展现出,地精除了作为冒险者的磨刀肉以外,还有其他更富戏剧张力的表现形式。

  照制作公司Games Workshop的说法,1983年发布首版的《战锤》,从托尔金的作品中借鉴了许多设定,其中也包括Orcs这种生物。不过,经过数年的发展演变,Orcs最终成了Greenskins(通译为绿皮):一种由兽人、地精及其各类亚种组成的、真菌般的生物。

  说它们“真菌般”,是因为它们不靠两性结合而产下后代,而是用类似孢子生殖的方式:从绿皮身上脱落下来的孢子在合适的下会生长成新的绿皮。如果缺胳膊少腿了,只要假以时日,也能自行再生。这一特性使得它们成为了战锤世界中数量最多的智慧种族。如果不是因为频繁地,恐怕不用等到混沌入侵,光是绿皮就具有了世界的能力了。

  不光如此,和《魔戒》以及《龙与地下城》中的前辈比起来,《战锤》里的绿皮的个体实力也更强。单就地精而言,虽然它们沿袭了一贯的身体脆弱、胆小懦弱的属性,但它们学会了用机智来弥补先天的不足,比如,它们制造出了广泛运用于军队的投石车……或许,将其称为“投地精车”更准确一些。

  图中装置的运行方式是:先让一个地精“俯冲者”(Doom Diver)穿上滑翔翼,依靠弦索把自己固定在装置上;然后由其他地精奋力将它向后拉,在拉到弦索承受尽头的时候,像发射投石机的石头那样把它抛射出去。如果发射顺利,它会一直冲云霄,然后才开始下坠,俯冲者需要在这时张开滑翔翼——不是为了平稳降落,而是为了控制方向,增加旋转,让自己像一个的上旋球一样径直砸向敌军。随着下坠的速度不断加大,俯冲者会高声啸叫,在叫声达到最大时猛烈地撞入敌阵,对敌人造成和物理的双重。据说,如果俯冲者及时地打开了滑翔翼上的制动器,还有一丝在坠地后生还的希望,不过没见过哪个俯冲者能活着回来。

  这种器械,很好地表现了地精式发明的几大特点:诡异、致命(对双方来说都是)、不靠谱、以及让人头疼。也因此,地精又多了个“疯狂的发明家”的特性,并一直流传了下去。

  除此之外,他们的战斗力也比《龙与地下城》中的前辈们有了长足的进步,偶尔还会有实力超强者出现。其中,最出名的例子大概要数史卡斯尼克(Skarsnik),自称“八峰山战将”。作为一个地精,它超乎寻常地。靠着它的聪明才智和手辣的手段,它爬到了绿皮食物链的最顶端,让所有挑战它地位的绿皮全都成了它坐骑的盘中餐,成为了邪月氏族里统领兽人和地精的大酋长(地精常常是兽人的奴隶,鲜少有地精能爬到这个)。然而,真正让它声名大噪的是,它占据了矮人防守严密的卡拉克·八峰山(相当于矮人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二大要塞),并在那里了数十年之久。无论是装备精良、因为古老的而烧红了眼的矮人,还是使用毒气弹和喷火器、科技水平相当于现实世界中一战时期的斯卡文鼠人,都没能在它手上占到便宜。直到世界即将的时候,它的坐骑被杀,它才黯然离开了八峰山,不知去向。作为一个地精,竟能率领部族在两大强族的腹背夹攻中数十年,并多次在战斗中击杀矮人与鼠人将领,不得不令人对“地精”这个种族刮目相看了。

  虽然,史卡斯尼克大概可以代表地精史上个体实力的巅峰,但地精的演化之并未就此停止。这个种族的下一个进化目标是:摘掉种族的头衔,作为冒险故事中的重要助力者,甚至是主角出现。

  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地精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有出场;而且,他们的身份不像许多人想的那样,是花园里的捣蛋鬼(那些是Gnome),也不是多比那样的家养小精灵(那些是House-elf),而是建造并运营着古灵阁巫师银行,并铸造了格莱芬多之剑的妖精(Goblin)。

  尽管相貌上仍能看到些许相似之处(例如电影中展现的矮个、鹰钩鼻、秃顶、尖耳形象),但和以上提到的三部作品相比,罗琳笔下的妖精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面貌:他们非常非常地聪明,是财经领域的专家,甚至说他们掌控了巫师世界的经济命脉也不为过(这点从书中对古灵阁银行的描写可见一斑)。他们还很擅长锻造,除了提到的格莱芬多之剑以外,海格也曾经得到过一顶由妖精打造的头盔。在书中,这顶头盔被描写为是“无法被的”。

  常常被拿来与他们的精明脑子相提并论的,是他们睚眦必报的态度。在《哈利·波特》的历史中,妖精与巫师的关系一直剑拔弩张。巫师认为妖精是嗜血、没开化的低等种族,甚至可能在阳光照射下还会变成石头;妖精则认为巫师傲慢自大:使用着妖精制造的好东西,却不愿意对妖精表示适当的尊敬。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一下妖精不同于人类的价值观念:在妖精看来,一样物品的真正主人,以及它的使用权,都应当属于它的制造者。花钱买下它的人只是暂时把它借去了,一旦购买人死掉,就该物归原主。所以,巫师们那种地将妖精制品在家族里一代代传下去的做法,比盗窃好不了多少。这也是妖精和巫师一直以来关系紧张的另一个原因。

  从这些信息中可以看出,虽然源头可能大致相同,但罗琳在创作妖精这一形象时很可能也从北欧中的侏儒(Dvergr,英语中写作Dwarf,即为大家熟知的矮人)身上汲取了灵感:这种生物习惯住在山里、地底或矿井,喜欢石头、冶金,具有高超的工艺技巧,擅长卢恩魔法(Runes,也作“如尼”,即现在游戏中的“符文”),是许多神器的制造者。一旦被阳光照射,就会变成石头。不过,就和大家现在所熟知的矮人一样,他们有着长长的胡须,并且引以为豪。这点没有在《哈利·波特》中表现出来。

  而且,从书中关于妖精的描述(比如罗琳曾借多人之口反复提到,妖精们的价值观念并非错误,只是与巫师们相异),以及妖精自己做出的主张来看,罗琳表现出了一种为妖精打抱不平的态度。在这里,妖精们不再是的低级炮灰,而是(至少自认为)高贵的、有的:

  “……然后泰德说:“你们两个站在哪一边呢?我,呃,总觉得小妖精是站在神秘人那边的,大体上是。”

  “我想谨慎一些,”嗓音低沉的妖精说,“我了我认为是鲁莽的请求。我清楚地知道我正处在之中。”

  “这种要求对我们种族的是种,”妖精回答道,当他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更加粗犷而不像人类了,“我不是一个家养小精灵。”

  这样看来,虽然语出同源,但罗琳笔下的妖精与先前提到的各类粗鄙、愚笨、的地精确是完全不同的了。鉴于作者本人对欧洲民间的熟稔程度,她有可能不满于传统作品中对Goblin的脸谱化描写,而利用自己的知识重塑出了妖精这一种族。考虑到《哈利·波特》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力,妖精的形象很可能对后来的地精形象造成了显著影响,比如我下面要提到的这个:

  虽然这句台词不是原创,但却是许多人对地精的第一印象。作为史上最成功的MMORPG,《魔兽世界》,连同其前作《魔兽争霸》以及类似于番外的《炉石传说》,对地精的刻画可谓深入。

  而这里面地精的设定也颇有意思:他们曾是科赞岛上丛林巨魔的奴隶,在火山坑道中挖掘卡亚迈矿石。这种矿石常被巨魔在他们的巫毒仪式中使用,但它也对长期接触的地精们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影响,使他们演化出了令人惊愕的狡猾与智力。他们秘密地制造了强大的工程学与炼金术设备,不久后便了它们的者,并且将科赞岛为自己的家乡。原本的和奴隶营变成了呈网状散步的隧道、洞窟和熔岩管道,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造物被认为是地精复杂而无法预料的缩影。

  从一段里,能看出暴雪在设计地精时参考了传统的地精形象(地精曾被当作奴隶这一点和《魔戒》这一脉系中体现出的一致,而且暴雪也曾多次向《龙与地下城》《战锤》等作品致敬),但他们最终决定要将地精打造成一个具有鲜明个性的种族(后来变成了玩家可选的主角种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杂兵。

  就如的那句经典台词一样,《魔兽世界》里的地精给人的最深印象,无疑是他们对的渴望与令人惊诧的经商能力:每一分钟若是没在赚钱,那便是浪费。地精可能是《魔兽世界》中将重商主义奉行得最为成功的种族:他们起义成功后,依靠对发财机遇的敏锐嗅觉,很快聚拢了大量的财富,并且在“贸易亲王”的带领下,向任何种族提供任意形式的雇佣式服务。因此,地精可能也是《魔兽世界》中最为中立的种族,哪边更有利可图就倒向哪边,加入部落也是因为与部落合作能带来更多的利益。

  这一设定,便与《哈利·波特》中善于理财的妖精颇为相似。妖精们或许会反驳说,他们有自己的,只能由别人来拜托它们,不会到去当雇佣兵的地步;《魔兽世界》中的地精则可能认为,忠于,才是的最大体现。可以说,在拜金主义这方面,暴雪把地精塑造得更为极端了。

  地精们另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特质是他们的发明创造。《魔兽世界》的玩家们都知道,震撼的地精科技是他们在游戏中的极大助力,不少追求副本进度的公会团甚至会要求所有团员都地精工程学(我是指,在游戏中)。然而,地精的发明往往是便利与风险并存。火箭腰带(或之前的火箭靴)可以短时间内大幅提高玩家的移动速度,但也可能因为燃油泄漏而将使用者严重烧伤;安装在披风内的降落伞包可以让玩家从高处平缓降落,但也可能瞬间爆炸,把人炸得更高,让本来只会摔成重伤的使用者摔死。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就连地精酒馆里,老板招呼客人时也会提醒,如果一个火炉今天还没爆炸过,最好不要坐在它的旁边。

  这一设定,很容易便能和前文所提及的,《战锤》中的疯狂绿皮联系起来。不过,我怀疑除了《战锤》之外,制作者还从《龙枪》系列的侏儒身上提取了些灵感:那里的侏儒常常制造些疯狂、可笑而又基本没有实用性的东西,这里的地精则常常制造些疯狂、可笑、常常很有实用性,常常还很致命的东西。

  这两个核心特征,外加《大地的裂变》及之后版本中对地行的大篇幅描写,使得地精在《魔兽世界》里彻底摆脱了龙套的身份,像人类和兽人一样成为了主要种族之一(不过由于颜值的原因,选择地精的玩家依然很少)。由于《魔兽世界》(把之前的《魔兽争霸》和相关的《炉石传说》也算上)在游戏圈内的影响力极其巨大,假如现在去问一个资历稍浅的玩家,他可能会对所有地精都曾被当成低级小怪的历史感到惊愕。

  到目前为止,“地精平权运动”的最新进展为:一名活了两个多世纪的地精成为了游戏的主角。不是《魔兽世界》里那样的“主角之一”,而是唯一的主角。

  这名地精叫Styx,其所在的游戏叫做《Styx: Master of Shadows》(通常称为《冥河:暗影大师》)和《Styx:Shards of Darkness》(《冥河:碎片》)。两部制作精良,设计精巧,难度硬核的潜入游戏。让许多玩家感到大惑不解的是:为什么制作组要把主角设计成地精?

  实上,如果把日历再往前翻翻,Styx还曾在同家公司出品的《Of Orcs and Men》(《兽人与人类》)中担任双主角之一。在这款游戏中,Styx和另一个主角兽人Arkail挑战疆域辽阔的人类帝国,意图刺类的,以终结“人类数个世代以来对兽人和地精的和种族”(游戏中台词)。

  制作组曾表示:“我们见惯了以人类、精灵和矮人为主角的故事,但幻想故事里有魅力的种族不止这几个,‘伟光正’的故事玩家们也看厌了。我们想让那些一直跑龙套的种族也有书写自己的传奇的机会。”

  于是,在这总共三款游戏里,主角都是兽人和地精,而人类几乎都是角色。倘若《魔戒》中的Orcs们知道了,大概这反差会大到让他们不敢承认这是自己的后辈吧。

  说回主角Styx,这个两百多岁的地精潜行大师也正如制作组想呈现的那样,颇有一副“反英雄”的样子。他奸诈、嘴碎、爱、手辣,像其他作品里的地精一样钱财(《Of Orcs and Men》中,他也是受雇于Arkail才加入他刺杀的疯狂计划)。不过,虽然他的职业和他的性格一样光,但制作者终究还是给他安排了些许正面品质,有自己的,渴望着自在的生活,让他显得比游戏中的人类和精灵更具“人味儿”,并安排他在达成夙愿的同时顺便了世界——标准的RPG式故事,然而主角却是个地精。

  《Styx》系列游戏中,制作者也以多种方式提醒玩家,你在操控的不是常见的幻想游戏主角,而是个地精。Styx矮小的身材和敏捷的身手使他可以轻易在人类难以涉足的地方钻上爬下,却也使得他在正面战斗中极为脆弱——他拼剑甚至拼不过一个普通的人类士兵!——所以他只能地暗算敌人。而且,游戏世界中着对地精的不信任感。即使Styx正在进行的是世界的工作,也不会有哪个看见他的会手下留情。Styx自己也对种种不便抱怨颇多:“人类,呸!他们只会装得,却连自己的烂摊子都不好,还得本大爷来料理残局。就算这样,他们也会在我经过时吐唾沫,在我身后喊来抓我。”(大意如此)

  而在游戏快终结的时候,他也会说“我从来没想过要世界,我只想快快乐乐地过活。如果这个世界不让我这么干,那就毁了它”之类的话。不过……幻想故事里能这么说的人,一般都是主角,而主角总有闯不完的冒险。Styx的故事应该还没结束,而地精这个种族的故事也是。

  从《魔戒》里的Orcs,到《Styx》系列里的Styx,地精这一群体走过了一条漫长而的道。曾经,他们是粗鄙、、愚蠢的炮灰。如今,有些作品中地精仍然是的代表,但已经坏出了自己的风格;有些作品中地精则摘掉了的帽子,变成了中立、惟利是图的代名词。他们见钱眼开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特性,也让许多人印象深刻。

  至于善良的地精?这几十年来,只有些许地精确实是善良的(而且这样的地精通常会被其种族视为异类,其数量应该比善良的精灵还要少不少)。不过以后会不会有,目前还不好说。毕竟,原先谁曾想过,地精也能在世界的故事里当主角呢?

  地精在奇幻作品中形象更替的过程,也可以视作是奇幻作品日益多元化的过程。随着幻想的世界日益复杂与深邃,脸谱化的形象已越来越不能满足读者与玩家的需要。而作为奇幻世界中的常客,地精这一种族形象也势必要变得立体起来。上文所说到的、不同作品里的地精,虽然形象各异,但均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或许要除开最后的Styx),也对后来的作品产生了难以忽视的影响。

  尽管将这个种族作为故事的主角,仍然有许多人难以接受(考虑到这种族的颜值,这也难怪);但可以肯定的是,奇幻作品中的地精正变得越来越“有趣”。也因此,我们应该可以期待,在未来能够见到更多地精展露风头的、有趣的奇幻故事。